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費逾期未繳之相關處理。1131202
今日已寄信至個人信箱,請近期有被通知需要補繳學分費者,請撥空收信。
有關學分費逾期未繳之相關處理方式如下:
- 有關學期,逾期未繳交學分費,依本校學則第三章第十四條第三項:學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學分費及其它費用者,所選相關科目予以扣考登記。
- 若仍需修習科目,可於收到信件後至第15周補繳學分費,待完成繳費後,取消未繳學分費之課程扣考。
- 相關問題洽詢及聯絡方式:
- 繳費相關問題,請洽詢出納組08-7663800轉13303。
- 課程或扣考相關問題,請洽詢課務組08-7663800轉11101。